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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余艳   时间:2022-09-21 17:11:29   

  宿松融媒讯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征缴工作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应保尽保,自9月1日至12月31日,宿松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入集中缴费阶段。参保对象为我县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

  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960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参保对象可以通过“宿松医保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也可以登录“皖事通”App,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在“业务办理”栏目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自行缴纳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用。对于不便线上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手续。非本县户籍但在我县常住人口,可依据居住证、房产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租房协议等认定。

  据悉,2023年我县继续落实特殊困难人员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其中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300元/年,个人缴纳50元/年;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250元/年,个人缴纳100元/年,防止返贫监测人口给予定额资助175元/年,个人缴纳175元/年。同时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并且今年居民医保缴费支持职工个人共济账户支付家庭成员居民医保缴费。(通讯员 余艳)

责任编辑:戴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