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小院”也有“大作为”
宿松融媒讯 一方农家小院,几张板凳马扎;一个“流动”调解室、一个普法阵地等这样的场所,既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的同时,还能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近年来,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程,宿松县在各村(社区)因地制宜打造“普法小院”,将普法阵地、调解室延伸到群众身边,推动法律真正走入“寻常百姓家”。
在破凉镇五谷村的一处农家小院中,非遗传承人汪永松将法治元素融入宿松传统地方曲艺,一曲普法大鼓书唱得神采飞扬。小院里的村民们坐在小板凳上,兴致来时,按律打拍、随声附和,听得兴致盎然。在二郎镇铜陵村村民吴勇家的小院中,乡村的普法宣传员从群众身边发生的小事入手,和乡亲们聊起了“家常”,在不经意间就给大家讲解了新的政策法规,宣传员讲得“随意”,但村民却听得真切。
“通过这种形式的学习,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会去触犯法律、违反法律,这些接地气的方式通俗易懂,特别好,既听了‘戏曲’,又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村民吴勇说道。
普法小院“寻”人而设,有住家的地方就有小院,有小院的地方就有普法。同样,司法局以农家庭院、屋前场后为普法场所,以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为普法队伍主力,围绕群众所思所惑的法律问题开展精准普法,深入浅出地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宣讲出去,让普法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
除普法宣传外,普法小院还是一个“流动”的调解室,在村民们心中,普法小院里有随时上门的“专家义诊”。
近日,在宿松县二郎镇卓岭村周家小院里看到,宿松县二郎司法所司法人员就送“和”上门,就一桩私自砍伐别人树木,两人引发的一起民间纠纷进行了现场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发生矛盾的两人已经握手言和。
“由于我砍伐周超群的一棵柳树,未经同意,导致我们两个闹掰了,伤了和气。”卓岭村村民周水明感慨地说道:“这次通过司法人员的调解,周超群不但不让我赔偿,我们还和好如初,邻里关系更加和睦了。”周水明向记者介绍道。
近年来,宿松县司法局精心打造了“普法小院”“板凳普法”等普法品牌,讲“宿松土话”,调解“身边纠纷”,演出“法治节目”,将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通过定期在“普法小院”倾听群众说事,及时反映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做好调解、普法、法律服务等“结合”文章,宿松县已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散”到“聚”的转变,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了乡村振兴驶上“快车道”。
“下一步,我们司法局将持续加强普法品牌建设,进一步充实普法志愿者队伍,书写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宿松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学武表示。(融媒体记者 张晓珍 张勇)
责任编辑:李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