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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小院”里的“大作为”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司法局  作者: 郭琳 贺燕   时间:2022-05-08 09:23:21   

  宿松融媒讯 一方农家小院,几张板凳马扎,一群父老乡亲,一齐听听普法。近年来,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程,宿松县在各村(社区)因地制宜打造“普法小院”,将普法阵地延伸到群众身边,推动法律真正走入“寻常百姓家”。

  普法宣传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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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息相关千万家,守护公民你我他。学好用活民法典,处处开满法治花……”破凉镇雪镇村村民陈合顺家的小院中,非遗传承人汪永松将法治元素融入宿松传统地方曲艺,一曲普法大鼓书唱得神采飞扬。小院里的村民们坐在条凳上,兴致来时,按律打拍、随声附和,听得兴致盎然。

  这是宿松“普法小院”的日常活动之一。作为黄梅戏、文南词、大鼓书等传统戏曲的故里,源远流长的地域传统文化是宿松普法工作的一支“源头活水”。文艺团体、文艺爱好者、普法志愿者等积极主动创作如地方戏、相声、小品、快板等形式的法治文化作品,走进农家小院进行演出,将法治融入文艺,送进万户千家。

  “创建普法小院这个品牌,便民是基础,灵活是关键。”宿松县法宣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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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小院“寻”人而设,有住家的地方就有小院,有小院的地方就有普法。以农家庭院、屋前场后为普法场所,以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为普法队伍主力,围绕群众所思所惑的法律问题开展精准普法,讲“宿松土话”,说“身边案例”,演“法治节目”,采取大众化、接地气的语言和形式,深入浅出地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宣讲出去,让普法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

    矛盾化解新场地

  “今天咱们聚在小院,不听节目不看戏,咱们一起来说说小张和小高骑车发生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

  除普法宣传外,普法小院还是一个“流动”的调解室,在村民们心中,普法小院里有随时上门的“专家义诊”。在二郎镇二郎村张某家的小院里,二郎司法所所长孙慧敏和金波调解室调解员吴金波就送“和”上门,主动调解起村民间的矛盾纠纷。一个多小时后,发生矛盾的小张和小高已经握手言和,吴金波就着现场的氛围,和大家说起了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事项。

  “开车骑车都要小心为上,发生事故不仅伤害身体,也伤了大家的和气。”

  “有了纠纷不好解决就联系我们调解室,咱们随时可以安排人员上门给大家排忧解难!”

  声声叮嘱中,对立的两家人眉头逐渐舒展,旁观的群众也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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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郎司法所所长孙慧敏介绍,“普法小院不仅是宣传的好去处,更是调解纠纷的新场地”。为此,宿松县积极推进“普调融合”党建工程,把调解阵地与普法阵地融合在一起,当事人在“普法小院”中接受调解员普法宣讲,调普结合、普调相融。如今全县一千余名调解员就活跃在一个个普法小院中,在他们的作用下,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化解”。

  法律服务集散地

  “听说房产过户要办个公证,这要怎么个办法?”

  “法律援助是免费帮人打官司吧,我符不符合条件?”

  “司法局是不是还管视频探监?”

  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宿松县“普法小院”在普法说事析理的基础上不断延伸服务范围,已经成为县法律服务工作的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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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精心组建了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深入各普法小院组织活动、收集信息、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宿松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石海燕介绍,通过定期在“普法小院”倾听群众说事,便于群众随时提意见、谈建议、讲看法,及时反映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同时依托乡镇、村(社区),逐步建立普法员、调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庭以及各相关部门相互衔接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做好调解、普法、法律服务以及乡村振兴等“结合”文章,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散”到“聚”的转变,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驶上“快车道”。

  普法小院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化“泛而空”为“小而精”,化“远而疏”为“土而亲”,实现了普法由单向输送到双向互动转变,使枯燥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更加有温度。下一步,宿松县将持续加强“普法小院”建设,充实普法志愿者队伍,在“普法小院”里书写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让更多的法治“好声音”传遍松兹大地。(通讯员 郭琳 贺燕)

责任编辑:陶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