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 部门 >正文

主动退费求心安 医保宣传显成效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何咸宁   时间:2022-04-19 10:15:58   

  宿松融媒讯 “我真是非常后悔,一想到这件事我晚上觉都睡不好。”4月7日,宿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迎来一位特殊的办事群众,吴某主动来到中心退还先前报销的3000余元医保基金。

  据工作人员介绍,去年12月份,参保人吴某在雇主家做工时摔倒受伤住院,雇主却不愿意补偿其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这种应由第三方承担的外伤医疗费用不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但在入院时,其隐瞒真实情况,在意外伤害调查表上表述为“在家客厅换灯管,在梯子上摔倒下来,挫伤了脚后跟骨折”,并明确表示无第三方赔偿,随后在保险公司调查中,也未发现明显第三方责任,故工作人员受理后按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情况予以报销。之后,吴某多次与雇主交涉,最终雇主承诺会赔付其医疗费用。在了解医保政策后,吴某知道了自己的行为涉嫌违反《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寝食难安,最终决定来到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主动退回已报销的3578元住院费用。这也是自宿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以来,首次出现参保人主动退回医保报销费用的情况。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骗取医保基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应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退款事件,体现出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宿松县医保局将继续积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和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共同参与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强大合力。(通讯员 何咸宁)

责任编辑:戴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