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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刘园园   时间:2022-03-02 10:26:37   

  宿松融媒讯 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工作,国家医保局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为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线索,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月28日上午,宿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办法进行了系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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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会上,稽查股带领工作人员全面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并指出:一是基金监管工作人员要加强自主学习,丰富知识储存,重点学习举报处理工作的办案程序及办法中规定的个人信息保密、举报线索记录、案件处理权限、案件公布及保密等内容。二是要强化社会宣传,前往县内多家慢性病定点药店及定点民营医院发放宣传材料,并督促其悬挂宣传横幅、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并通过“宿松医保服务”微信公众号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提高广大群众对举报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渠道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监督作用。(通讯员 刘园园)

责任编辑:戴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