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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司法局  作者: 周千   时间:2022-02-28 17:13:39   

  宿松融媒讯  日前,经宿松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宿松县人民政府印发《宿松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和使用。随即,宿松县司法局出台《宿松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和保障。

  《工作规则》共十九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主要内容包含《工作规则》的适用范围、法律顾问的遴选条件、方式、程序、权利义务、工作开展、服务管理、考核评价、经费保障等。明确规定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的专款专用,为法律顾问更好开展工作提供了保障。并对县司法局应当加强对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作了进一步规定。《管理办法》共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使用范围、支付标准、财务保障和监督管理,以保证和提高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近年来,宿松县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随着宿松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加快,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数量逐年增加,2021年宿松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法性事务达60余件,包括修改、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为涉及行政复议与应诉提供咨询,办理县政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等事项,为宿松县社会经济发展有效防控法律风险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工作规则》和《管理办法》的出台,健全了宿松县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工作机制,激发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提升我县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周千)

责任编辑: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