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人社局扎实推进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
融媒体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要求,切实维护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权益,近期,县人社局早谋划早安排,多措并举、有序推进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
成立专班,明确职责。为确保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实效,县人社局迅速成立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工作专班,多方统筹推进社会保障措施,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经办人员细化分工、认真落实的责任体系。
多方会商,制定方案。为保障退捕渔民养老权益,切实增加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待遇,县人社局主动与芜湖、太湖、望江等有禁捕退捕工作任务的市县联系,针对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措施进行交流,借鉴其他地区优秀经验;同时加强与禁捕退捕转产安置保障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及相关乡镇的沟通协调,商定社会保障措施,目前已初步制定《宿松县长江干流及其他水域退捕专业渔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退捕渔民的保障范围、缴费及待遇标准、办理程序等都进行了合理详尽的规定。
摸清底数,应保尽保。为详细了解退捕渔民对参加养老保险及相关标准的思想反映以及参保的困难和建议,县人社局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工作专班多次前往千岭乡渔民安置点实地走访,面对面倾听渔民需求,及时掌握渔民思想动态。同时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退捕渔民信息,认真比对退捕渔民参保信息,建立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台账,确保退捕渔民应保尽保,为退捕渔民解决后顾之忧。
据统计,截止到7月20日,我县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捕专、兼业渔民共计1872人。(通讯员 黄柳)

责任编辑:融媒体中心 杨刘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