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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屏障

   稿件来源: 成都文明网   时间:2021-09-03 15:42:27   

  作者:严许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8月20日央视新闻)

  在我们如今生活的时代,互联网已经渗透到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享受网络所带来的便利、乐趣以及各类服务的同时,我们的个人信息也在飞速流入网络,海量庞大的数据汇聚成数字洪流,加快推动各类数字产业蓬勃发展。与此同时,也正因为个人信息在数字浪潮中表现出越来越大的利用价值,也使我们面临严峻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个人信息保护前所未有之复杂,也前所未有之紧迫。

  很多人都能直观感受到,如今各类APP、网站、网络平台等对个人信息的索取已经到了令人难以接受的地步,不但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隐私信息,还要索取相册、通讯录等私人应用权限,有的还需要各种“刷脸”“录指纹”,不仅各类传统意义上的个人信息,人练、指纹、声纹等生物特征信息也尽数被网络获取,这些信息一旦泄露,会给个人以及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轻则让人面临各类垃圾信息、“精准”营销的“炮轰”骚扰,重则会令人蒙受经济损失乃至生命危险。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是我们享受“数字化生存”的前置条件,如果安全无法保障,无论是数字产业还是数字生活都将是无根之木,有一天就会轰然倒塌。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已经令全社会深感忧虑,虽然监管部门和企业、个人都纷纷采取措施加强保护力度,但公众一直渴望能够构建起更加坚强可靠的个人信息安全屏障。近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审议通过,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了专门的法律依靠,“过度收集信息”“大数据杀熟”“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等过去难以解决的痛点都在法律中明确了禁止性规定,以法治方式为个人信息保护上了“安全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立法让我们更有底气拥抱数字生活,也希望今后的严格执法让我们的信心更足、底气更强。只有当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都能够依法得到严格、细致、妥善的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受侵犯,我们在面对互联网时才会有安全感、与互联网的互动才会更有主动性,数字经济才能更有活力、更有前景,迈向更加美好、安全、便捷的数字新生活的脚步才会更加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