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文明办〔2016〕7号
各乡镇(教管办),各中、小学校,各民办学校,各幼儿园: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推动乡贤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不断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凝聚教育发展合力。经研究,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学校组织开展“一训三风”(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创建文明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5月10日
三、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
四、征集条件
1.校训:校训是全校师生的座右铭,是学校精神的概括和提炼,高度体现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特色和精神风貌。校训要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语言精炼,富有强烈的感召力。
2.校风:校风是全校师生为实现学校愿景在长期共同努力中形成的行为风尚,是师生思想品质、作风面貌的集中反映,是学校教风、学风的总和。校风要求简洁明确,能体现教、学、做的整体思想。
3.教风:教风是教师的教学和治学的作风,反映教师的职业操守、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是建设良好校风的关键,是实现办学目标的前提。教风要求概括学校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职业品质、教育教学原则和工作特色。
4.学风:学风是学校治学态度的集中体现,反映全校师生做学问的精神和原则。学风要求高度概括学校师生的学习态度与学习方式方法。
四、报送规范
各乡镇、经开区、东北新城(县教育局负责城区直属学校)在组织辖区各学校在广泛征集评选的基础上,把各学校确定的“一训三风”内容及内涵注释纸质文稿按《“一训三风”征集评选活动填报表》(见附件)要求,于2016年5月10日前统一报送县文明办(地址:孚玉镇人民政府五楼,电话:7838102),电子文稿发至邮箱:ahsswmb@163.com。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仅面向学校,不接受个人投稿、不退稿。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由供稿学校承担一切责任。
五、评选方式
县文明办、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成立“一训三风”征集评选委员会,负责征集评选工作。征集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学者对各学校参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利用宿松文明网、宿松教育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六、奖项设置
“一训三风”参评作品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牌。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各地、学校要把此次征集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创建文明校园的重要抓手,充分认识开展征集评选活动对凝聚师生智慧、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制定方案,扎实开展,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2.结合实际,深入挖掘。“一训三风”是学校文化传统、办学思想和学校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学校办学传统与办学目标的高度概括,是全校师生为人为学的共同准则。要立足实际,着眼未来,在广泛征询师生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新时期学校“一训三风”的丰富内涵,不断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3.宣传推广,促进工作。“一训三风”一经确立,要在校园出入口、宣传栏、橱窗、电子屏等醒目位置及教室内广泛刊播悬挂张贴,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职工熟悉内容,深刻理解内涵,不断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努力塑造全校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的大好局面。
附件:“一训三风”征集评选活动填报表【点击下载】
宿松县文明办 宿松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