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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玉路机动车道上的“不速之客”(一)

   稿件来源: 宿松交警在线   时间:2023-05-24 10:11:00   

  为整治交通乱象,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宿松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即日起,集中警力,整治孚玉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逆向行驶、电动车违规安装车篷等交通陋习,引导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走非机动道,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配合整治,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政务新媒体开辟“曝光台”,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逆向行驶、电动车违规安装车篷等交通陋习进行曝光。

  本期曝光10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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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提示:人车各行其道,这是道路交通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在我县城区部分路段,少数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随心所欲,在机动车道乱穿乱行,严重影响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和城市文明形象,极易诱发碰撞交通事故,从严整治势在必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