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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乡村振兴局扎实做好禁放禁烧宣传和管理工作

【 字体:    稿件来源: 宿松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陈卫平   时间:2021-12-30 10:58:53   

  宿松融媒讯 为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全力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自202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宿松县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宿松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扎实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香纸冥币宣传和管理工作。

  召开会议,贯彻学习。该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香纸冥币管理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学习了《宿松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香纸冥币管理办法》《宿松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香纸冥币管理实施方案》《宿松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和禁烧香纸冥币管理工作问责办法》等文件。

  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该局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和发放宣传手册、召开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禁放禁烧的浓厚氛围,让禁放禁烧要求入脑入心。

  签订承诺,履职尽责。该局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宿松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禁烧香纸冥币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在禁放禁烧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同时积极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我县禁放禁烧规定,对于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举报。(通讯员 陈卫平)

责任编辑:戴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