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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率先完成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调整工作

【 字体:    稿件来源: 水利局  作者:    时间:2021-11-30 16:31:24   

  宿松融媒讯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协调力度,促进工作实效,根据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文件《关于调整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皖河长办〔2021〕20号)及安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文件《关于调整安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安河长办〔2021〕13号)文件要求,经县级总河长同意,对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进行调整。

  调整后,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水利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相关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此次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调整升级,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高度重视,将有利于推动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河湖治理齐抓共管、合力推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引领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再到“有能”纵深推进,打造出让百姓满意的幸福河湖,让碧波荡漾的河流湖泊成为维护良好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通讯员 高燕)

责任编辑:杨刘敏